房贷和租房无法同时抵扣个人所得税。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的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时,应向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提交相关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纳税人需要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具体而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规定了房贷利息和房租的抵扣方式。根据标准,只能选择抵扣其中一项,无法同时申报抵扣房贷利息和房租。因此,纳税人只能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抵扣方式。
个人在一年内只能选择抵扣房贷利息或者房租,并不能将两者同时计算在个人所得税的抵扣中。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的政策,需要纳税人按照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税。